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根本标志。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是实现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教学过程全面质量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使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可控状态,是保证并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06】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使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教学质量监控要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必须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确立全面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教育创新,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充分重视人的作用。教学质量监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重视人的作用、人的价值、人的要求和个性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坚持教学质量的市场观念。检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主体应是市场,因此,应根据市场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确立质量标准,评估教育教学质量。
(一)目标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其任务就是发现偏离于计划目标的误差,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发生的偏差,从而确保教学任务与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教学质量监控不是对教学人员的监控,而是对教学行为及教学管理行为的监控。
(二)全员性原则:人才培养是学校的基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离不开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人人都是质量监控系统中的一分子,其中学生是主体,职能部门是核心,学院、教研室和教师是基础和保证。
(三)系统性原则:教学质量涉及教师、学生、教学设施等条件等,还与学校定位、培养目标和管理等有关,是一个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由学院、职能部门、教研室和班级等构成一个多层次、纵横交叉的网络,是一个完整的教学管理系统。
(四)全程性原则。教学质量主要是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不是靠最后的评价检查出来的。因此,质量监控系统应能对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做到事先监控准备过程,事中监控实施过程,事后监控整改过程,然后进入下一循环的监控过程。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由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决策机构、教学质量监控目标系统、教学质量监控运行机制与方法系统、教学质量保障系统等构成。
教学质量监控系统是教学管理组织为了实现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通过责权的分配、层级的统属关系和团体意识所构成的能自我调节的一个组织系统。较为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组织系统包括决策指挥系统、参谋咨询系统、执行运作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
1.决策指挥系统
由院级领导组成教学工作决策系统,党委书记、院长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学院的现实状况,决定学院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等重大问题;审定学校教育教学政策,审查批准全院性重要教学质量管理活动。
2.参谋咨询系统
学院设立教学督导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研究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有关政策与方法,对重要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指导,为学院教学质量管理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学院设立教学工作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研究实现教学目标的有关政策与方法,对重要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进行指导,为学院教学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3.执行系统
学校建立院、系(部)、教研室三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执行系统。
学院成立直属院长领导的教学督导室。督导室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的执行机构,在教学质量监控中发挥主导作用。按照《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规定的主要职责进行工作,代表学院负责制定教学质量管理方案,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对系(部)教学督导与教学质量评价活动统一进行组织、协调;抓好教学运行中的质量调控,收集、整理和分析并反馈各种教学信息,组织开展教学质量检测评估;代表学院对各系(部)、各专业教学工作进行质量管理。
要加强院系二级督导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管理型和专家型相结合、专职和兼结职相结合,素质较高的督导员队伍。院系二级督导员按照《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规定的主要职责进行工作,由专家组成的院督导组以促使教学质量提高为目标,以服务于教学与教学管理为宗旨,以信息收集为手段,充分发挥其监督、反馈、指导和评价作用。系督导组负责在本系范围内收集日常教学质量信息,监督、反馈学院各项制度的执行与完成情况,独立检查和指导本系的各种教育教学工作。
教务处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教学工作各项质量标准;制定和完善保障教学质量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规范教学管理工作,并监督实施;与教学督导室共同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活动;组织开展以期初教学准备、期中教学运行、期末教学效果评价为重点的教学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工作;针对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并监督实施,复查整改后的落实情况。
学生保卫处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主要职责是配合教学督导室、教务处,组织面向学生的教学质量调查;参与学院的各项教学评估活动;组织开展教师评学,通过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等做好信息的反馈,指导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质量;收集整理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学督导室和教务处;组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和毕业生质量调查工作;激发、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系(部)在教学质量监控中起主体作用。主要职责是依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指导思想以及教学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所属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相关办法;对本单位各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检查等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搞好教学基本建设;指导教研室对所属教师和课程进行教学质量管理,以及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按照《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规定的主要职责开展本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
教研室在教学质量监控中起基础作用。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校、系(部) 教学质量管理的目标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所属教师和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教学质量管理,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进行课程教学改革,交流教学经验,反馈教学信息,并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辅导和管理。
教师在教学中负责教学督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学生信息员代表广大学生反映教师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教学信息。
学院构建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系统是有机的、统一的整体,贯穿于教学的各方面。
从教学过程的角度看,主要包括对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人才培养过程及人才培养的质量的监控与评价。人才培养目标的主要监控点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学科专业改造和发展方向等;人才培养过程的主要监控点为课程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教材的选用和编写、师资的配备、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性环节教学质量、教学内容和手段的改革、考核方式和试卷质量等;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监控点为课程考核合格率、各项竞赛获奖率、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毕业率、就业率、就业层次、用人单位评价等。
从教学管理层次的角度看,主要包括对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和日常管理中的教学质量监控。
(一)专业建设的监控与评价
专业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是专业设置符合社会需要;二是各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规格,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体系满足人才培养目标、规格,逐步形成专业特色,安全类专业要逐步形成明显的特色;三是专业数量与学校规模相适应,单个专业在校学生具有规模经济效应。
专业建设的监控与评价的主要基本内容包括:
教务处负责学院总体专业建设规划的制定及运行管理,制定主要建设环节的标准,制定专业建设与教学的评价办法。各教学系负责各自专业建设规划的制定及运行管理。
(二)课程开发建设的监控与评价
课程开发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课程建设总体规划、课程标准及各门课程的具体建设。
课程开发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是构建规范、完整、高质量、能满足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需要的课程体系;二是课程内容建设要逐步过渡到理实一体,要有整体教学设计;三是课程模块开发要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四是不断提高优秀课、精品课建设质量;五是加强教材及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六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准入及退出机制。
课程建设的监控与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教务处负责学院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管理,制定课程建设与评价标准。各系部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课程建设规划,负责组织与实施课程建设。
(三)课堂教学与改革的监控与评价
课堂教学实施的基本内容:备课、实训、课堂讲授、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及批改、课程考核等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组织。
课堂教学的总体要求是教师在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工作规范、认真、高效,并能做到教书育人。
课堂教学的监控与评价的主要基本内容包括:
任课教师负责课堂教学实施工作,要建立健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机制与办法。
(四)实践教学与改革的监控与评价
实践教学内容包括实验、实习与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专题(学年)实训等,也包括军训、创业活动以及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社会调查、技能竞赛活动等。
实践教学的总体要求是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工作规范、认真、有效,达到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实践教学与改革的监控与评价的主要基本内容包括:
指导教师负责实践教学实施工作的质量。
(五)教风、学风建设的监控与评价
教务处、学保处、团委和各教学单位和督导室要采取有利措施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
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运行系统将监控目标、方法、机构、标准加以整合,构成一个封闭而通畅的回路,从而保证质量监控的有效运行。监控体系的运行系统包括确定控制目标,制定监控标准,收集信息,比较教学实施结果,确定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对策纠正偏差直至达到监控标准等程序。
教务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主要监控目标制定质量标准。
教学信息收集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一是通过日常的教学秩序检查,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进行收集;二是系(部)教学信息反馈;三是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四是对所有教学活动、各个教学环节、各种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经常性的随机督导和反馈,通过院系二级督导系统收集信息。
偏差的确定主要通过对专业评估、系部评估、教师教学评估、学生学习效果评估、优秀课程评估、实验室和实训基地评估、试卷评估等专项评估,借助目标监控辅助过程监控,利用评估的诊断功能,促进有关方面提高工作质量。
通过建立督导工作例会制度、教学工作例会制度和激励与约束机制纠正偏差。
总之,我院的教学质量监控运行系统的主要方面可用“1235”概括,“1”是一套教学信息收集系统、“2”是二个机制、“3”是三种教学检查、“5”是五项教学评估。
(一)一套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系统
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反馈是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运行的核心。学院要构建完整的教学质量数据库,建立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系统,教学质量监控的信息反馈以院教学督导室为中枢,根据教学质量监控所收集的信息进行评估、分析,由院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院督导室、教务处等有关部门根据教学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做出处理意见,采用通报、例会制等方式责成相关系(部)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学院要实行院系二级督导制度,加强和完善学生信息员制度、新生质量调查制度与毕业生质量追踪调查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和督导工作目标的细化、量化,逐步建立起教学质量数据库和一套完整的教学信息收集、存储、处理、评价反馈系统。
(二)二个机制:教学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
1.教学激励机制
建立有效的教学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教书育人。主要包括:
(1)定期开展教学名师、优秀主讲教师评选活动。为鼓励学术造诣深、教学水平高的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在学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秀的教师队伍,学院将定期开展教学名师、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
(2)定期开展教学练兵、教学竞赛活动,激发广大教师钻研教学、投身教学的热情,在教师中弘扬奋发向上的精神,倡导爱岗敬业的风尚。
(3)鼓励教学单位申报精品专业和特色专业,对评为优秀的专业,学院将予以重点扶持,并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加强课程建设,对各级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的建设给予政策倾斜。
(4)定期进行优秀教学成果的评选,表彰优秀教学成果获奖人员。
2.教学约束机制
强化教学约束机制。实行教学质量警示制、 “一票否决制”、岗位调离制;严格执行《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将系部评估结果作为评价系部负责人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将专业评估结果与专业建设经费、专业招生数量挂钩,对评估不合格的专业,将责令其限期调整、整顿,或撤销该专业。
对学生学习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三种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分常规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三种具体形式。三种形式在内容上有所交叉,但各有侧重。
1.常规检查主要对各教学环节进行抽查,以系、部和教研室自查为主,学院教务处牵头检查为辅,主要包括: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师教学要件(包括集体备课情况、教学日历、大纲、教材、教案等)的准备情况、教师上下课时间的遵守情况、课堂教学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情况。
2.定期检查包括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的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师教学要件的准备情况;教学设施保障情况;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教学软件、设备运行等情况。
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教师执行教学进度情况、教师的教学质量情况、各级领导听课情况、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方面的情况。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系(部)需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有关职能部门备案、处理。
期末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本学期开设的各门课程教学进度的完成情况、期末考试考风考纪遵守情况、试卷的命题和评定情况、本学期教学文件的材料整理与建档等情况。
3.专项教学检查。是对某一项或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的专门检查。包括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检查、新老专业建设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顶岗实习检查、双语教学情况、教研室集体备课检查等。专项检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定期教学检查进行。
(四)五项教学评估
切实加强各项教学评估,主要包括:
1.专业评估:专业评估对象是我院所有的专业。对新设置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学校在招生二年后进行检查评估,其它专业原则上每三年评估一次,也可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单独进行。教务处负责制定专业评估的指标体系。
2.系(部)评估:学院根据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对系(部)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每个自然年度进行一次。系(部)评估结果是考核系(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3.教师教学能力评估:每学期进行一次。通过教师教学能力评价,为学校和各教学单位掌握每位教师的教学质量状况提供信息,为教师正确认识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提供参考,为评职评优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4.学生学习效果评估:每学期进行一次。通过学生学习效果评估,从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上反映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学校有针对性地推动教学改革和管理改革的深化。
5. 专项评估:通过校内新、老专业评估、优秀课程评估、实验室和实训基地评估、试卷评估等,借助目标监控辅助过程监控,利用评估的诊断功能,促进有关方面提高工作质量,专项评估视学院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
(一)领导保障
落实“一把手”工程。学院党政一把手是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在办学资源的配置上,要保证教学人力、物力、财力的切实落实。
学院要保证师资、教学设备设施、教学经费的落实。充分掌握教学的情况,定期召开由系(部)主任和督导室人员参加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教学中的问题,讨论推进教学改革的措施,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学校各职能管理部门的领导作为本部门保障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保证教学条件、保障教学的顺利运行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在工作安排上应体现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协助院领导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对各部门干部的考核,要把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意识和质量意识是否牢固、工作中是否真正体现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作为重要依据。
(二)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研究、教学组织机构,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标准与评价模型等各方面,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建立从专业设置到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等一系列的程序规范,有助于各职能部门、系(部)执行检查和评估。
(三)师资保障
建立完善的教师聘任、考核和奖惩等机制;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满足学校发展要求,教师的数量、结构和质量满足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与教学要求。
(四)经费保障
教学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生均各项经费逐年有所增加;确保教学经费专款专用;确保教学经费使用合理、有效、公开、透明。
(五)设施保障
确保教学设施的硬件和软件(包括教室、校内外实训基地、图书馆、语音室、体育设施、校园网等设施及后勤保障设施等)能满足教学的需要并正常运转。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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